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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代表风采】侯 艳:百姓大舞台 梅花含香开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十九期 发布时间: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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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6

党的二十大代表,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侯艳(左前一)。

  “好奇、热爱、坚守。”9月20日,在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排练场,侯艳用3个关键词描述自己走在秦腔这条路上40多年的感受。“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不仅是荣耀,更是责任。”侯艳表示。

  身为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的侯艳,除了国家一级演员身份,还有“窦娥”“杨三姐”“梁秋燕”“貂蝉”“萨兰花”等诸多标签。侯艳用她精湛的技艺精心塑造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而这些经她塑造的艺术形象,如清风细雨般浸入观众心田。

  侯艳与秦腔结缘,来自母亲罗晓英的言传身教。有人说,侯艳就是为秦腔而生的。自4岁起,侯艳就常常和身为固原秦腔剧团演员的母亲配戏。16岁那年,侯艳进入宁夏秦腔剧团,从小角色到台柱子,她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在侯艳的记忆里,学戏的日子艰辛而枯燥。“那个年代,剧团沿袭了传统戏班的教育方式,动作稍不到位,老师手中的小树条便无情又精准地甩过来。”侯艳笑着说。1993年,因宁夏秦腔剧场拆迁,20岁出头的侯艳暂时告别了舞台。她摆过地摊、当过主持、唱过歌、做过服装生意。接拍电视剧和电影,扮演《大话西游》里的观音菩萨后,她也曾片约不断……但是人前的光鲜和热闹,掩盖不住她内心的孤独。“夜深人静时,我想起从小学习和热爱的秦腔,想着这么好的艺术却没有很好地发展下去,委屈得不知哭了多少次。”侯艳说。2000年,母亲鼓励侯艳重回舞台,让女儿重新学习和提高戏剧表演水平。侯艳说:“告别舞台5年,但我从未停止练功。再次投入到戏剧中,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踏实和快乐,我知道我的方向在哪里,我的根一定还在戏曲舞台上。”侯艳从母亲那里继承的,不仅是秦腔艺术的衣钵,更是严格的家风和文艺工作者对待艺术的态度,这些使她不敢有丝毫懈怠。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2011年,侯艳获得第25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这也是继柳萍、张晓琴、李小雄获得梅花奖后,宁夏戏剧演员第四次获得中国戏剧表演艺术最高奖。

  2017年10月19日,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侯艳在党代表通道向现场记者介绍时说:“我是国家一级演员,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秦腔演员,每年有400多场演出,其中80%都是在条件最艰苦的偏远山区,演出条件虽然艰苦,但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送戏下乡。”随后,她讲述了一个骑行少年的追梦之路。“记得我们去西吉县新营乡石岘村演出,在一个农户家里,我意外地发现了一本《郁达夫散文集》,这本书是这家在县城上中学的儿子读的。我们在村里演出4天,这个孩子为了看戏,每天骑车两个多小时从县城到家里,第二天凌晨再骑车回学校上早自习。骑行少年对文艺的热爱和追逐让我们特别感动。这样感人的故事,在基层不胜枚举。有这样可爱的观众,你怎么忍心不去坚守这个舞台,不去奉献?所以我们无怨无悔,因为再美丽的秦腔之花,离开了滋养它的土地,也长久不了。”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侯艳第一时间组织剧院党员职工下沉社区一线服务,挖掘感人故事,创作了情景剧《有我在》、戏歌《携手抗疫共克时艰》,演出后得到了群众认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群众对我们有很高的期望,我们演的每一场戏都要对得起他们。要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舞台作品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侯艳说,只有不忘初心、坚守匠心、坚定信心,创作出具有火热生活气息、走进人民心坎里的好作品,才能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

  40多年来,侯艳博采百家之长,逐渐形成了独特的表演风格。她先后主演了《窦娥冤》《游西湖》《杨三姐告状》等传统与新编剧目,至今已累计演出达5000余场。“多年的戏曲工作经历,让我深深知道,戏曲工作者就是文化的传播者,只要台下有观众爱看戏,看得高兴、看得过瘾,我就觉得很幸福,人生很有价值,我愿意永远在这个舞台表演下去。”侯艳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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