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这五年】践行“四水四定” 蹚出改革新路

彭阳县李岔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自治区水利厅供图
水资源是宁夏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要素。作为黄河流域唯一一个全域范围实施“四水四定”的省区,宁夏率先开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改革试点,探索构建水资源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新模式,走出了一条干旱缺水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宁夏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创新实践案例入选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先行区建设的16条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向黄河流域各省区推广。
坚持整体布局 构建改革目标体系
高位推动。成立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连续两年高规格召开“四水四定”推进会,“四水四定”成为全区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先导任务和战略举措。系统谋划。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率先出台省级“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研究确定“1369”工作思路,“四水四定”整体布局、工作体系和制度框架更加完善。目标导向。制定区、市、县三级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确定量效双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地、水生态环境6大类40项指标,形成“四水四定”管控目标体系。试点带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7个市、县(区)作为试点,聚焦水资源配置、节水型产业、节水型城市、水生态治理等重点领域,形成了“一地一特色一品牌”。
坚持科学治水 强化政策制度建设
完善制度体系。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实现水资源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政策供给。出台水预算管理试点、“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工业领域贯彻落实“四水四定”有关方案以及加快高效节水农业发展、节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形成措施有力、贯通联动的“四水四定”政策体系。突出宣传引导。将每年3月设立为“四水四定”集中宣传月、6月设立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打造了自治区黄河保护的品牌活动,营造了推进“四水四定”的浓厚社会氛围。
坚持控水节水 推动资源高效利用
农业节水增效。坚持以水定地、适水种植,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截至2024年底,全区高效节水灌溉比例达6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6,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业节水减排。出台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地方标准,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企业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规上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97.5%。淘汰冶金、化工等领域水耗高的低端低效产能743.1万吨,51%工业行业门类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园区零排放 节水可交易”入选2024年度中国节水十大典型案例。城市节水降损。加快节水型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推进管网更新改造、城市雨污分流,全区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35%,5个地级市实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全覆盖。加强非常规水利用。自治区水利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配额制。6个市、县(区)入选全国再生水利用试点,盐池县“节水开源筑牢生态屏障”入选2023中国节水十大经典案例。
坚持工程筑基 提升现代水网韧性
织密灌溉保障网。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灌区,推行“投建管服”一体化新模式,改善灌溉面积688.8万亩。“两重”标志性工程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开工建设,加速推进沙坡头、红寺堡灌区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力争全区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实现全覆盖。完善城乡供水网。建成银川都市圈供水、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水源等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分别达到98.5%、93.5%,“互联网+农村供水”模式向全国推广。筑牢防洪减灾网。开工建设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一批标志性工程,重点区域、重要河流防洪减灾能力全面增强。建设河湖生态保护网。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岸线,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河湖面貌极大改善,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进出,渝河入选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到1.48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77.7%。完成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第一单。构建数字孪生水网。建成“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服务平台,供水主管网、扬水主泵站基本实现自动远程控制,重点骨干建筑物、重要测水断面实现在线视频监管,数字化指挥调度系统覆盖全域,数字孪生流域省级试点成为全国十大样板。
坚持市场驱动 激活创新发展动能
深化用水权确权。对末级渠系和地下水单元15630个、灌溉面积1079万亩、工业企业3701家进行确权,实现农业灌溉用水户、万方以上工业用水企业确权全覆盖。聚焦水资源价税改革。建立用水权价值基准机制,实行工业用水权有偿取得。全区执行农业灌溉末级渠系水价、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资源税由末端收税转变为首端收税,倒逼用户和供水企业主动节水。拓展用水权金融属性。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贷款贴息等相关政策,创新“金融+水资源”融合,推广“银政”“银保”“银担”多元合作模式。通过用水权质押、授信等方式发放贷款8.43亿元,推动水资源向“水资产”转换。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打通市县间、灌域间、行业间、用户间的水权交易通道,“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水权交易464笔、交易水量2.88亿立方米。宁夏与四川省完成全国第一单跨省(区)域水权交易。
责任编辑:李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