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2025年以来,中卫市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专项监督重要内容,把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对政商交往中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的整治,对于庸、懒、散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让政商之“亲”“清”体现为政府与企业见得着、坐得下、听得进,更体现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厘清政商“亲”“清”界限
“作为服务企业的窗口单位,与企业打交道最多,有时候过度拉开距离,感觉会寒了企业的心,走得太近,又怕违反规定。有了《助推企业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明白卡》,我明白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唐燕妍对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行为的规定非常赞赏。
为了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行为,中卫市纪委监委印制了《助推企业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明白卡》,明确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的10类政商活动、12类禁止行为,明确政商交往中的底线和红线,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标尺,促进政商关系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良性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廉洁从业、廉洁经营,是中卫市纪委监委推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形成崇廉尚廉良好风尚的一项举措。近年来,中卫市纪委监委联合县(区)纪委监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3月组织全市规上企业、重点工业企业、建筑工程企业、商会入会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在2025年“全市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期间,组织251家企业负责人,分批次到中卫市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接受廉洁警示教育。各牵头部门(单位)组织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向企业家们发出廉洁倡议书,组织其签订承诺书,并向服务民营企业公开服务联系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开门接受企业对党员干部作风的监督。
开展“清风进民企”活动,是中卫市纪委监委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的一项创新做法,指导民营企业在办公场所、会议室、厂区等地悬挂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警句等宣传标语,利用电子屏、墙报、橱窗等开设廉洁文化宣传专栏,利用新媒体刊发名言警句、廉洁漫画等,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发挥润物无声的教育作用。
强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
中卫市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专项监督重要内容,把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建立营商环境政治监督联系点机制,开展“监督进民企”活动,在全市选取51家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作为营商环境政治监督联系点,重点监测惠企政策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监管执法、服务企业等方面的问题。市、县(区)纪委监委指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共32人挂钩联系监督监测点,主动收集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了解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意见、建议和诉求。从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中找准监督切入点,对在政商交往中反映突出的“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
不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盯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过程中不上心、不用力,庸政、懒政、怠政,政策悬空、任务落空,不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到位、搞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企执法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严查快处,截至2025年,全市共查处行政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个,立案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针对企业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粗暴、态度生硬等突出问题,以及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督促中卫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编制15个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103项,公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授权组织181家,统筹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494项,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31次,发现督促整改问题41个。
为民营企业疏堵解难
树牢服务意识,中卫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聚焦本地产业发展实际,靠前服务,采取不定期到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座谈、问卷调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营商环境的日常监督,找准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堵点难点,督促市司法、工信、商务、审批、金融等职能部门及时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排阻30项。同时,督促市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在中卫工业园区设立营商环境法治工作中心,为园区企业和广大职工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目前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42起,受理涉企民事监督申请案件7件。
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工作机制,依托“12388”举报电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反映营商环境问题直通渠道,发布监督电话,企业可直接向挂钩联系人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涉及部门(单位)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由市、县(区)纪委监委指定承办人及时办理,涉及决策类问题的转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或提请同级党委、政府统筹研究解决。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实现问题解决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
坚持以政务环境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聚焦职能部门行业监管核心职责,通过监督问责推动机关效能提升,持续解决影响企业发展、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的突出问题。督促市司法局妥善处理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涉企收费问题,责令停止收取园区企业中水分摊费用,中水使用实行有偿使用协商制度,对涉企收费问题由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加强中水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中水厂二期建设,加压泵站已投入使用,中水管网已铺设完毕。
(执笔人:彭红兵)
责任编辑:吴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