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的生力军。面对基层千头万绪的繁杂事务、千差万别的群众诉求,部分年轻干部陷入“想干的事干不了、能干的事不想干”的“夹心”困境,在政策执行的“温差”、上下衔接的“堵点”与基层动员的“梗阻”中进退失据。究其根源,在于对“什么该坚决做、什么可主动为”的权责边界把握不准,对“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根本问题悟得不深。基层是锤炼干部的最好熔炉,群众是年轻干部成长的最好老师。对广大基层年轻干部而言,深刻领悟并践行“应为”与“可为”的辩证统一,既是淬炼党性修养、提升群众工作本领的终身必修课,更是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应为”是职责所系,是必须扛牢的政治担当。“应为”之事,是不容打折扣的硬要求、不能打白条的军令状,没有任何条件可讲、没有任何余地可让。守好“应为”的底线,就是要把法定职责扛在肩、分内之事抓在手,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所谓“应为”,检验的是党性,映照的是初心。走村入户化解矛盾纠纷、精准落实惠民政策、乡村一线夯实振兴基础,这些看似平凡琐碎的日常,正是履职尽责最生动的注脚。有职必有责,守土必尽责。基层工作既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更没有“差不多就行”的退路。如果面对群众办事推三阻四、面对急难险重畏缩不前、面对矛盾问题绕道而行,就是把“分内事”当成了“分外活”,把“责任田”种成了“撂荒地”,是不折不扣的失职失责。既然选择了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就要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站稳人民立场,把每一件“应为”之事做深做细做实,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可为”是机遇所在,是主动担当的成长空间。如果说“应为”是必须答好的“必答题”,那么“可为”就是能够出彩的“附加题”。所谓“可为”,本质是在法定职责边界内,以改革创新的锐气敢闯敢试、善作善成,最大限度释放干事创业的潜能。基层干部直面群众急难愁盼、直面具体矛盾问题,恰恰是考验干部智慧、施展个人才华的最佳舞台。有的年轻干部发挥自身懂网络用网络特点,把田间地头的土特产搬进直播间,成功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有的年轻干部依托专业优势参与乡村规划建设,让昔日的“脏乱差”蝶变为今日的“美如画”;有的年轻干部创新整合服务资源,把分散的惠民政策打包送到群众家门口。这些没有硬性要求的“自选动作”,做好了就是工作创新、就是可复制推广的鲜活经验。“可为”的底色,是主动担当的政治品格和不甘平庸的价值追求。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找准“自选动作”的发力点,在现有条件中追求最优解,在攻坚克难中探索新路径,方能在基层这片广阔天地里干出一番新事业。
把握“应为”与“可为”的辩证法,根本要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校准实干坐标。“应为”与“可为”并非相互割裂的两端,二者辩证统一的核心要义,在于精准把握履职尽责的“度”。基层年轻干部既要埋头拉车、真抓实干,也要抬头看路、把准方向。坚决警惕守成有余、进取不足的消极心态,防止以“守规矩”为借口“卸担子”、以“不越位”为托词“挂空挡”,沦为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躺平式”干部。坚决杜绝盲目蛮干、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态,防止把“可为”变成“妄为”,打着创新旗号大搞形式主义、政绩工程的错误做法。始终把握好工作的分寸与边界,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不碰政策红线、不越纪律底线、不踩规矩黄线,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应为”的根本方向,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可为”的关键着力点,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用实干实绩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作者单位:石嘴山市惠农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马驰
